
法国合同法基础:在法开展业务的中国企业之基石
2025年3月12日
编制人: 麦圣杰
法国作为欧盟的关键成员国,为寻求国际扩张的中国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机遇。理解法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其合同法,对于确保业务运营的成功至关重要。本文旨在为中国企业简要概述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与双方合意
法国合同法的基石是合同自由原则(liberté contractuelle),该原则体现在《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1102条中。这一原则允许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此外,法国法律遵循双方合意原则(principe du consensualisme),这意味着无论合同是以口头还是书面形式订立,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了特定的形式。虽然 某些协议可以通过口头或信函往来达成,但为了便于举证,通常建议采用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的类型
法国法律区分两种主要的书面合同形式:私人文书(actes sous seing privé)和公证文书(actes authentiques)。
私人文书: 这是由相关各方私下起草和签署的合同。如果签署人承认该文书及其签名,则该文书对其签署人及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公证文书: 这是一种由具有必要资格和能力的公职人员(最常见的是协议背景下的公证人(notaire))按照法定程序起草和签署的法律文件。公证文书享有真实性的推定,只有通过伪造之诉(inscription de faux)才能对其提出质疑。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签署律师文书(acte d'avocat),这是一种由一名或多名法国律师副署的私人文书。这种形式可以增强合同的可执行性。
何时需要书面合同?
虽然双方合意原则是主要的,但某些类型的合同和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有效。这些包括但不限于:
某些类型公司的合伙权益转让合同(《法国商法典》(Code de commerce)第L.221-14条和L.223-17条)。
合同的转让(《法国民法典》第1216条)。
土地转让(《法国民法典》第1589-2条和《法国商法典》第L.526-9条)。
担保(cautionnements)。
公司的章程(statuts)(《法国民法典》第1835条)。
此外,某些合同需要采用公证文书的形式才有效,例如某些类型的赠与和约定抵押(《法国民法典》第931条和第2416条)。
证据要求
即使法律并未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才能使合同有效,但在发生争议时,书面形式通常对于证明协议的存在、内容或履行情况是必要的。一般来说,金额超过1500欧元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证明。然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法国商法典》第L.110-3条规定,贸易商之间的商业行为可以通过任何方式证明。
公司合同的签署
法国法律通常没有规定公司通过私人文书签署合同的具体形式。与某些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法国没有关于多名董事必须签署或签名必须经过见证的法定要求。关键在于代表公司签署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能力和授权(《法 国民法典》第1128条)。这种授权通常来源于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决议或授权委托书。对于公证文书,则适用涉及公证人的通常程序。
盖章和印章
在法国,正式的公司印章或图章的概念,像在某些其他司法管辖区那样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对于作为私人文书签署的商业合同的有效性而言,并非普遍要求。重点主要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字。然而,对于公证文书等公证行为,公证人作为公职人员,其签名和印章可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此外,在实践中,特别是对于大量合同,可能会使用诸如“ASSEMBLACT®”之类的安全装订系统。该系统以防止替换或添加页面的方式装订,并且当事人通常只在最后一页上签字,并附有说明使用该程序的特定声明。这作为一种确保整个文件完整性的方式。
电子签名
法国法律承认电子签名,如果使用可靠的身份识别过程,确保与电子文件的链接并保证其完整性(《法国民法典》第1367条),则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证据效力。《电子身份识别和信任服务条例》(eIDAS Regulation,EU/910/2014)进一步规范了欧盟内部电子签名的认可。虽然合格的电子签名目前符合可靠性推定的标准,但高级电子签名也得到认可并用于某些公司文件(《法国商法典》第R.221-3条第3款和第R.223-26条第3款)。
结论
对于在法国开展业务的中国企业而言,理解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至关重要,包括合同自由和双方合意原则、不同类型的合同形式、书面协议的要求以及关于合同签署和电子签名的规则。虽然本文概述了基本概念,但对于具体的交易,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对于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并确保符合法国法律至关重要。